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推荐目录》的通知
时间:2013-07-31 11:27:30 点击:435次
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推荐目录》的通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6-19
皖教职成函〔2013〕45号
各市教育局、省辖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9〕19号)精神,做好我省2013中职教材的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编制的《2013-2014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结合我省中职教学实际,编制了《2013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职教材的选用工作
中职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素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各地各校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到人,确保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二、我省中职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选用实行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学校自主择选的工作机制。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凡国家规划、编写、审定和出版的德育课与文化基础课教材,原则上地方不再另行规划、编写和出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国家规划的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教材的使用指导,各中职学校要自觉使用国家规划教材。
三、我省中职教材的选用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中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教材,从2009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开始使用。新教材教学内容、要求、课时安排,严格按《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8〕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执行。各地一律不得自编使用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教材及教辅读物。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改部分大类专业基础课《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非电类)》、《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与实训》、《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非机类)》、《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土木工程识图》教材自2013年秋季起使用。届时,停止使用相关专业原国家规划专业基础课教材。
无论是德育课、文化基础课还是专业课教材,一旦选定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学生学习的连贯性。
四、做好中职教材的使用指导、培训与教研工作
各市教育局应严格按国家、省教育部门的要求做好教材选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作为教育督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
各市职教研究机构要加强教材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的教材管理提供咨询,为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服务。同时,做好教材的使用调查和跟踪研究工作。做好新大纲、新教材的使用前的培训工作。以提高教师运用新教材组织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从省教育厅印发的教材使用推荐目录中选用教材。教材选用工作应在课程开设起始学期前进行,学校要制定公开、规范、科学的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充分尊重第一线教师和教研组的意见。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新老教材的教学衔接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3年6月3日
皖教职成函〔2013〕45号
各市教育局、省辖县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9〕19号)精神,做好我省2013中职教材的选用工作,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编制的《2013-2014年度全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学用书目录》,结合我省中职教学实际,编制了《2013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推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职教材的选用工作
中职教材是教学内容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和学生素质,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科学性。各地各校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责任到人,确保选用高质量的教材。
二、我省中职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选用实行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市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监督,学校自主择选的工作机制。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凡国家规划、编写、审定和出版的德育课与文化基础课教材,原则上地方不再另行规划、编写和出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国家规划的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教材的使用指导,各中职学校要自觉使用国家规划教材。
三、我省中职教材的选用要求
按照教育部规定,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中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教材,从2009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开始使用。新教材教学内容、要求、课时安排,严格按《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教职成〔2008〕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8〕7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执行。各地一律不得自编使用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教材及教辅读物。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改部分大类专业基础课《电工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电工电子技术与技能(非电类)》、《机械制图》、《机械基础》、《金属加工与实训》、《机械常识与钳工实训(非机类)》、《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土木工程识图》教材自2013年秋季起使用。届时,停止使用相关专业原国家规划专业基础课教材。
无论是德育课、文化基础课还是专业课教材,一旦选定使用,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学生学习的连贯性。
四、做好中职教材的使用指导、培训与教研工作
各市教育局应严格按国家、省教育部门的要求做好教材选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作为教育督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
各市职教研究机构要加强教材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的教材管理提供咨询,为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服务。同时,做好教材的使用调查和跟踪研究工作。做好新大纲、新教材的使用前的培训工作。以提高教师运用新教材组织教学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从省教育厅印发的教材使用推荐目录中选用教材。教材选用工作应在课程开设起始学期前进行,学校要制定公开、规范、科学的教材选用管理办法,要充分尊重第一线教师和教研组的意见。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新老教材的教学衔接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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