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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庆祝2012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9-05 10:22:22 点击:385次


 

发布日期:2012-08-30
 

皖教秘师〔2012〕58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专学校:

    2012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8个教师节。在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全省上下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之际,组织好2012年教师节庆祝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使命,现就庆祝2012年教师节的活动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节主题

    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争当教书育人模范”。各地各校要秉持“体现党的关怀、展示建设成就、弘扬高尚师德、营造良好氛围”的理念,通过组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大力宣传模范教师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教师队伍建设的新成就,进一步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新形象,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师德规范,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江淮好老师”评选表彰活动。教师节前夕,省教育厅、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表彰20名中小学“江淮好老师”、40名“江淮好老师”提名奖获得者。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宣传橱窗等媒体和阵地,集中宣传“江淮好老师”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要认真开展学习“江淮好老师”活动,深入挖掘“江淮好老师”的崇高精神,把评选、学习、宣传先进典型结合起来,让广大教师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使评选先进的过程成为学习、宣传先进、争当楷模的过程。

    (二)组织好向张丽莉同志学习活动。教师节期间,中宣部、教育部、黑龙江省委将组织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安徽等五省市作巡回报告。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师生收看收听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通过组织座谈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交流学习体会。要在前一阶段广泛学习的基础上,拓宽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效果,把学习活动与师德教育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职业道德规范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以张丽莉同志为榜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肩负起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

    (三)举办“师德”展演活动。教师节期间,会同省教育工会举办庆祝教师节暨全省“师德”展演活动,旨在展示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涌现的一批教书育人、严谨治学、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的时代风采。各地各校要组织教师进一步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全面掌握和践行新时期人民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四)组织走访慰问教师活动。教师节期间,省教育厅将开展慰问教师活动。各地各校要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一线教师、特岗教师、援疆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送去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今年教师节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着“隆重、热烈、务实、简朴”的原则,精心策划,统筹安排,扎实开展好今年教师节的庆祝活动。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把为教师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以组织教师节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深入调研,认真倾听教师的意见建议,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在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关心教师身心健康等方面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把尊师重教的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三)各地各校要围绕今年教师节主题,精心设计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集中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教师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宣传教育规划纲要发布以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就,宣传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要坚持正面导向,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进一步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全省教育战线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加庆祝教师节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提升专业水平,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市、省直管县庆祝教师节的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王冲,联系电话:0551-2822080,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各高校和厅属中专学校庆祝教师节的情况,请及时报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林鑫德、任启飞,联系电话:0551-2831805,电子邮箱:rs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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