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定-学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时间:2024-11-15 09:02:10 点击:424次
一、总务处为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车辆使用经费问题,由总务处制定细则并执行。
二、行车人必须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违规责任自负。
三、车辆出行必须证照齐全且证照统一,严禁无证车辆运行,谁违规,谁负责。
四、因公出车,必须填写车辆运行申报表,若有安全责任事故,由校方负全责。非全责的酌情处理。
五、因私出车,其油料、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
六、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
七、车辆钥匙一律放总务处保管,行车前必须填写运行申请表。
八、学校明文配置给某同志使用的车辆,防盗及运行安全由该同志负全责,此类车辆无需填写出行申报表与行车记录表。
附:学校车辆行驶记录表
安庆市宜城科技学校
202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