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点名制度
时间:2010-06-05 09:23:09 点击:569次
学生点名制度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的质量,防止学生出现离家而未在校、在校而未参加学习和夜不归宿的现象,特制订本制度。
1、早晚自修、上课(包括上机房、车间实习等)、夜间就寝,一律实行学生点名制度。
2、学生点名分别由坐班教师、科任教师、宿管员负责执行。
3、在早晚自修、上课(包括上机房、车间实习等)、夜间熄灯就寝开始后,马上执行学生点名:对缺席者,查明原因。发现无故缺席者,立即通知班主任,特殊情况亦可向值日行政人员报告。
4、双休日留宿校内的学生点名由宿管员负责执行,一旦发现已登记而未在校就寝的情况,值日行政人员马上联系其家长,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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