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职教中心2013冬季校园歌手大赛活动通知
时间:2013-12-02 02:06:22 点击:433次
怀宁县职教中心
2013冬季校园歌手大赛活动通知
全体师生:
为活跃校园气氛,增强校园活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竞争意识,让广大同学们在欣赏中提高鉴别美、创造美和发现美的意识。特此举办
“用歌声点亮青春,用自信成就自我”的主题歌手大赛,现将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初赛:12月4日 科教大楼二楼
(2)决赛:待定(另行通知)
三、参赛节目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并能反映当代学生的优秀品质。
四、活动流程:
(一)各班团干统计各班参赛人员信息,并于大赛前交给校团委的工作人员,并注明出场次序;
(二)各选手初赛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做准备;
(三)比赛开始,主持人说开场词,并介绍大赛评委;
(四)各选手按主持人的提示依次出场,首先进行简短自我介绍,随后唱自己准备的歌曲,限时两分钟。评委可以为了了解选手唱功情况进行点唱,由评委定夺。
(五)从海选中选出20名同学进入决赛,并统计他们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
(六)决赛时选手提前半小时到达场地进行准备,帮忙人员提前一小时到场布置赛场,评委提前半小时到场。
(七)决赛参赛人员每人准备一首曲目,将参赛作品、伴奏带及介绍个人资料的影片于比赛前交予校团委,并注明上场次序及具体要求。
(八)决赛:以“歌舞青春”为主题进行比拼,每位选手准备一个节目参赛,同时统计人员进行分数统计,最后淘汰十名分数最低的选手,由评委进行点评后宣读淘汰名单,同时淘汰的十名参赛者可作为最佳气质奖、最佳形象奖、最佳个性奖、最佳潜质奖的获得者。按决赛分数排名前十名的选手由总评委宣读最终前十名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各部门之间必须加大沟通,确保活动无误进行。
2、台上一个节目演出时,后两个节目必须在台下候场,以确保活动流畅进行。
3、比赛开始后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六、校园十大歌手评分细则
1、音质(2分)可沙哑声,可圆润声(要符合个人风格)。
2、唱功(3分)(1)吐字清晰度;(2)字、句间连续是否自然; (3)换气是否自然;(4)重厚音 ,轻柔音的转换及区分是否自然;(5)乐感好坏(歌声是否与伴奏融洽)。
3、形象(2分)(1)着装打扮;(2)精神状态及气质。
4、台风(1分)(1)动作 (是否自然是否与曲风相配);(2)神态表情;(3)互动能力
5、观众反应(1分)
6、整体印象(1分)
注意:颁奖仪式另行安排。
怀宁县职教中心
校团委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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