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扬信--好人好事
时间:2013-11-06 00:25:43 点击:427次
表 扬 信
全体师生:
昨天晚间,我校高二(127班)学生丁建生同学在老篮球场捡到一部手机,丁建生同学于今天早训时第一时间交予班主任江老师,江老师又于第一时间交到校团委,希望失主听到广播或看到表扬信后到校团委办公室领取。
另外,在今年新生军训期间高一(137班)郝祝青同学拾到人民币400元,于第一时间交给班主任老师,同时及时归还给了失主,同样在军训期间高一(133班)王孝宝同学拾到人民币300元,该班汪建宇同学拾到人民币100元,均于第一时间交给班主任老师,并及时归还给了失主。失主均向拾金不昧者表示了万分的感谢!
当然开学以来,许多同学做了如此之类的拾金不昧等好人好事,在此一并表扬!
丁建生、郝祝青、王孝宝、汪建宇等同学的拾金不昧的行为,表现出作为我校一名中学生高尚的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这也体现了我校中学生良好的精神文明素质。
校团委特此号召全体同学学习丁建生同学、郝祝青同学、王孝宝同学、汪建宇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情操,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另外校团委倡议高一至高三各班级立即在班级中设置好人好事记载簿,及时登记班级中的好人好事,并及时向预科部或中职部团总支负责人汇报,校团委将根据情况及时给予表扬通报!
怀宁县职教中心
校 团 委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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