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职教中心2012秋季校园歌手大赛活动通知
时间:2012-11-06 02:47:49 点击:477次
怀宁县职教中心2012秋季校园歌手大赛活动通知
全体师生:
为活跃校园气氛,增强校园活力,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发挥学生特长,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和良好的竞争意识,让广大同学们在欣赏中提高鉴别美、创造美和发现美的意识。特此举办
“用歌声点亮青春,用自信成就自我”的主题歌手大赛,现将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1)初赛:11月8号 三楼音乐教室
(2)复赛:待定
(3)决赛:待定
三、参赛节目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并能反映当代学生的优秀品质。
四、活动流程:
(一)班长统计各班参赛人员信息,并于大赛前交给校团委的工作人员,并注明出场次序;
(二)各选手初赛提前15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做准备;
(三)比赛开始,主持人说开场词,并介绍大赛评委;
(四)各选手按主持人的提示依次出场,首先进行一分钟自我介绍,随后唱自己准备的歌曲,限时两分钟,自备伴奏。评委可以为了了解选手唱功情况进行点唱,由评委定夺。
(五)从海选中选出40名同学进入复赛,并统计他们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
(六)复赛时选手提前半小时到达场地进行准备,帮忙人员提前一小时到场布置场地,评委提前半小时到场。
(七)决赛前,编排一个开场歌舞,由十名参赛选手担任主唱。
(八)决赛参赛人员每人准备三首曲目,将参赛作品、伴奏带及介绍个人资料的影片于比赛前交予校团委,并注明上场次序及具体要求。
(九)决赛分二轮进行:
(1)第一轮以“歌舞青春”为主题进行比拼,每位选手准备一个节目参赛,同时统计人员进行分数统计,最后淘汰四名分数最低的选手,由评委进行点评后宣读淘汰名单,同时淘汰的四名参赛者可作为最佳气质奖、最佳形象奖、最佳个性奖、最佳潜质奖的获得者。
(2)第二轮以展现自我为主,剩余选手可随意准备比赛节目进行比拼。同时统计人员做最后统计并得出比赛结果,由总评委宣读比赛结果。
(十)二轮比赛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最后主持人说结束词,全体参赛人员上台谢幕,合影留念。
五、评分标准:(总分十分制)
1、音质(2分)可沙哑声,可圆润声(要符合个人风格)。
2、唱功(3分)
(1)吐字清晰度;(2)字、句间连续是否自然; (3)换气是否自然;
(4)重厚音 ,轻柔音的转换及区分是否自然; (5)乐感好坏(歌声是否与伴奏融洽)。
3、形象(2分) (1)着装打扮;(2)精神状态及气质。
4、台风(1分)
(1)动作 (是否自然是否与曲风相配);(2)神态表情;(3)互动能力
5、观众反应(1分)
6、整体印象(1分)
六、注意事项:
1、各部之间必须加大沟通,确保活动无误进行。
2、台上一个节目演出时,后两个节目必须在台下候场,以确保活动流畅进行。
3、比赛开始后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怀宁县职教中心
201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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