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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2-16 01:07:41 点击:600次

关于做好2010年度表彰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徐志清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宽基础、高质量、强能力的中等技能型人才,充分体现优秀学生的先进性、典型性和模范性,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勤奋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调动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请各班级,学生会,团委,环保协会,创业协会按通知精神,对照怀宁县职教中心《关于学生评先评优的规定》(见附1)。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2), 表格(见附件3)。于12月13日前上报政教处,过期视为放弃。
设立评优评先领导小组:
组   长:余振华  指导员:詹海清
副组长: 詹德良、肖国林、鲁令西、郝浩军
下设评优评先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节送
成      员:全体班主任
 
 
怀宁县职教中心
2010年12月8日
 
关于学生评先评优的规定(附件一)
怀宁县职教中心
1、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
①思想品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在校尊师守纪,团结同学,乐于帮助后进同学;爱护公物,维护公共利益,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助人为乐,生活俭朴。德育分须在班级前10名。
②学习方面:学习目的性明确,善于独立思考,能够发现和提出问题,具有较好的学习方法,文化课、理论基础课总成绩在班内前十名;实习实训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操作能力,音、美、劳等成绩合格。
③体育方面:坚持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两操”。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或体育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者。
 (2)优秀班干部
    ①符合优秀学生条件。
②必须担任班委或团委、学生会干部,对所担任的工作认真负责,能主动配合教师和其他学生干部开展各项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③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同学之间有一定威信。
(3)其他先进学生
各班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在学校分配的总指标内自行设立“优秀团员”、“道德风尚”、“进步最快”等奖项。
1、名额:每学期各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共计按班级总人数的10%评选,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取整。
2、程序:政教处核定指标,各班级采用民主选举或班主任确定优秀人选,填写好表格等材料,然后报政教处审定批准。
3、结果:先进学生、先进学生干部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布,并适时进行表彰,记入档案。
(4)县、市学生评优评先按相关文件执行。
关于学生评优评先的程序
1、民主集中制评议。
2、学生填报审批表
3、班主任签署意见。
4、政教处审批意见
5、学校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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