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2014届(春季)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4-01-05 07:33:26 点击:600次
关于核发2014届(春季)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教职成函〔2014〕75号
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为做好2014年春季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中专部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的核发工作,现将我省2014年春季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审核、验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
凡列入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院校,由省教育厅集中录取并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打印统一验印,由学校颁发。就业报到证由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提出申请,由学校集中报省教育厅办理。
二、办证时间:
2013年12月23日-27日。
三、办证地点: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C2区6号大厅(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
四、办证时需提交的材料
1.学校本届毕业生入学时的“录取新生名册”(原件)。毕业生名单请按照招生录取新生名册的顺序填报,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以当年的录取新生登记表为准。
2. 近期同一底片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毕业证和毕业登记表使用)。
3. 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书核发记录表(见附件1)。
4. 毕业生数据库(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数据库名为数字代码共五位数,前三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见附件3),后两位为当年毕业年份(即14)。
5.就业派遣方案(格式见附件4)。方案中报到单位填写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5)。对不派回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需携带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录用就业协议书及相关材料。
联 系 人:赵博智
联系电话:0551—62816604 62999739
此文不另发纸质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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