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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先进经验及教师专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时间:2014-01-05 07:28:14 点击:492次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先进经验及教师专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3〕88号

各市、省管县教育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报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先进经验及教师专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教师司〔2013〕107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报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先进材料及教师专业发展典型案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与范围

近年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和师德建设等方面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专业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双师型”教师典型,以及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新规划和新举措。

二、有关要求

各市、省管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遴选,深入总结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典型经验,并对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基本内容”维度的15个领域,分类推荐在相关领域表现突出的教师典型案例,原则上各市报送案例3个,省直管县报送案例2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案例1个。案例应具有真实性、创新性、典型性、可借鉴性。案例材料应主旨明确、语言凝练、图文并茂、内容详实,每份案例材料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字,可将相关视频、新闻报道、文件等作为附件一同报送,并填写推荐案例汇总表(见附件)。

三、其他事宜

各市、省管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应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典型案例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一并报至省教育厅师资处,我厅将遴选优秀经验、案例推荐上报教育部供宣传、推广与借鉴。

联系人:金智;电话:0551-62831836;

电子邮箱:sfc@ahedu.gov.cn;

邮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安徽省教育厅师资处,邮编:230061

附件:推荐案例信息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3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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