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4-13 02:37:15 点击:418次
皖教秘职成〔2013〕30号
安徽省教育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团委,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1〕21号)精神,省教育厅、团省委经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原则上在二、三年级学生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详见《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评选办法》。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办法
2013年我省拟表彰 “德能双优”学生3015名,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市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数确定,具体名额分配见《2013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省属中专学校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对于获得表彰的“德能双优”学生,省教育厅将印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经班级民主选举、学校审查、公示等程序后确定“德能双优”学生推荐名单。再按学校隶属关系,县(区)属学校报县(区)教育局、团委审核后报市教育局,省、市属学校直接报所在市教育局。
2.各市教育局、团市委要严格根据评选条件对中职学校推荐的“德能双优”学生人选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由市教育局将辖区内中职学校“德能双优”学生名单汇总报送至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审定后,公布2013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名单。
五、有关要求
1.各级教育、共青团等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德能双优”学生评选活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指导学校切实做好评选工作。
2.各中等职业学校的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严格依据评选条件,注重评选质量。评选中要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荣誉称号。
3.各地各校在评选活动中要仔细收集有关资料,认真总结学生成长、成人、成才的经验,充分发挥“德能双优”学生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全省中职学生成长为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4.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于2013年5月25日前将《2013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能双优”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胡晶晶 张孟原
联系电话:0551-62813515
安徽省教育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3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一篇: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篇: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2013年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