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 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4-13 06:36:03 点击:542次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 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精神,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科学制定职业教育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统筹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人才需求和使用的契合度, 为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实现“四个强市”目标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高等职业教育为龙头、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社会化培训为补充、与全市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把安庆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重要的人才培育基地,实现由“民工大市”向“技工大市”转变。
——规模更加合理。到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8 万人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 4 万人以上,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25 万人次以上。
——结构更加优化。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统筹发展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建立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调整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办学水平普遍提高。到2020年,把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建成省内一流、国内有影响的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力争实现专升本,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成师范类与应用型相结合的特色学校,争取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成为省市共建艺术类院校;建设好4所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6所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创建9所省级优质特色示范中职学校。各类院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达到国家规定办学标准。
——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围绕全市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发展需要,建设20个省级、30 个市级重点实训基地,30个省级、40个市级重点特色专业,创建 1 个省级示范职教集团。围绕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建设若干个中外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基地。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更加健全,监督机制更加完善,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蔚然成风。
二、着力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树立“以人为本、多元选择、全面发展、人人出彩”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统筹做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逐步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扩大办学规模。推进县域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院校、科研机构对口合作,提高办学质量。规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别名称,2017年底前统一中等职业学校名称、学费标准、编制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政策。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知识与技能并重、升学与就业并举的办学方向,让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
(四)着力办好高等职业教育。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引领带动作用,全面提高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办学水平,实现特色发展。科学统筹高等与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等,鼓励高职院校积极与本市中职学校合作办学,通过“3+2”、自主招生等形式,为中职学校学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创造条件,实现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鼓励市属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四年制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积极探索技术技能人才中高等教育一体化培养途径,构建职业教育多元化人才培养立交桥。
(五)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发展。在小学高年级开设劳动体验和认知课程,初中开设职业认知和劳动技能课程,普通高中开设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技术课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择业观、成才观。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促进普职合作融通,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学籍转换机制。发挥职业院校设备设施和专业师资优势,承担普通高中综合实践课程,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
(六)积极开展多种形式职业培训。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教育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大力发展工学交替、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灵活学习方式的职业教育,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鼓励各类主体参与职业培训,创新培训补贴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举办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和短期技能培训,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
三、积极创新职业教育体制机制
(七)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加快完善政府主导、部门指导、企业和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做到民办与公办一视同仁。
(八)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对近三年已停止招生的安庆市属职业技术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对专业设置相近的学校实施撤并重组,将市属相关职业学校分别并入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和安庆工业学校(安庆市第一职业教育中心),引导教师和生源合理分流配置。推动省属学校强强联合、省市共建,集中力量做大品牌,扩大影响力。各县(市)原则上只保留一所公办职业学校,引导民办职业学校联合办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九)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校企合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行业人才需求,引导职业院校合理调整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建立人才职业能力认证体系,建立学校与行业企业交流沟通平台。支持企业在职业院校建立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生产实训车间,合作开展技术研发及产品加工。积极推进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引导职业学校与企业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式培养等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职业学校开展“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建立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新机制。
(十)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鼓励市内院校主动加强与国内、国际应用型大学的联系,积极开展对外职业教育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先进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方式,探索国内外中高职院校相衔接、专业学习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国际化模式,增加学生海外学习和实习实训机会。支持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能人员,为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十一)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现代学徒制和工学一体改革,建立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和社会职业标准联动机制,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模式。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创新顶岗实习形式,强化以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积极落实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重视职业院校文化基础教育,使学生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办好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获奖院校和学生予以奖励。
四、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十二)实施职业教育品牌工程。以品牌建设为抓手,走内涵发展道路,推进职业院校标准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大力支持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职业学校建设,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创建国家和省级示范学校,鼓励各职业院校争创省级优质特色学校。支持安庆职教联盟争创省级示范职教集团。
(十三)调整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柱产业、园区经济和县域经济发展,科学论证、合理设置和建设与之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专业体系。2016年底前完成新一轮专业设置规划工作。按照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对低水平、效益差、重复性的专业进行撤并调整,建成一批知名度较高、与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对接紧密的省市级特色专业和品牌专业群。
(十四)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我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进一步整合资源,通过各级各类项目重点建设机械加工、电工电子、纺织服装、汽车运用与维修等专业、面向全市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的公共实训基地,在重点骨干企业建设30个面向职业院校师生实习实践、兼具生产与实训双重功能的教学实训车间,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办学基础能力。建立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实训访学机制,创新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和运行模式,提高实验实训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
(十五)提高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校园、智慧课堂、智慧实验室,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数字校园;加强安庆职业教育联盟网站建设,建立安庆职教大数据平台,构建人才预测、产学对接和人才培养等创新型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构建智能化、专业化的技能教学实训环境,建设具有智能控制、移动学习、过程评价、校企互通等功能的智慧技能实训室;建设一批网络精品课程和选修课程,逐步实现专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到2020年,建成50个紧密契合安庆产业发展的共享型教学与培训资源库项目。
(十六)优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根据职业院校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落实职业院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相关政策。建立全市技术技能人才专家库,开辟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绿色通道。健全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全面落实5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支持职业院校建立名师工作室,到2020年,各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专业专任教师的30%;实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工程,培育30个方向明确、结构合理、梯队分明的优秀教育教学团队,培养培训一批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职教名师和校长。
五、努力提升职业教育保障水平
(十七)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市、县两级政府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教育部门负责职业教育统筹协调和综合服务,对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监管;发改部门负责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统筹配置职业教育机构编制资源;人社部门负责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统筹协调和综合服务,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建立人力资源统计预测和发布机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校企合作办学;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济信息等部门负责推动校企合作、企业实训基地建设,构建企业与学校互动机制;其他部门按照自身职责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各行各业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水平。
(十八)加大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举办职业院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上交的教育附加费按一定比例返还,用于企业职业院校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落实按在校生人数核拨经费的生均拨款制度,并结合我市财力状况等因素,对生均拨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贯彻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职业院校编制总数20%核定兼职教师政府购买岗位数。对职业学校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在校学生数,调整人员编制数。扩大学校用人自主权,根据需要学校可自行安排招聘计划,向企业、社会或通过第三方公开招聘教师。
(十九)建立职业教育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和预决算公开制度,支持职业院校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向办学水平较高、社会声誉较好、优势特色鲜明、服务能力突出的学校倾斜。
(二十)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和“校企合作示范典型”创建活动,将职业教育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市政府对县(市)发展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发展规划、经费投入、职普比例、办学水平、服务经济、促进就业等开展专项督导。加强职业教育宣传,运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生产服务一线劳动者和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与贡献,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劳动、尊重技能、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和各类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1日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负责单位”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负责单位)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1 |
按照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完成全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整体布局调整工作。
|
市教体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2 |
筹划安徽化工学校与安徽理工学校合并升格为工科类高职院校。 |
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3 |
支持安庆职教联盟争创省级示范职教集团。 |
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4 |
试行在企业建设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基地,由政府按实际受训学生给予补贴。谋划建设辐射全市的综合性多功能公共实训基地。 |
市教局体、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2016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5 |
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与专业对口的骨干高职院校实施“3+2”分段培养教育,开展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市人民政府、有关高校 |
持续实施 |
6 |
完善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依托各类职业院校,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积极开展服务终身学习的社区教育。建立完善政府购买职业培训服务机制,保障职业培训工作有效推进。 |
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等 |
持续实施 |
7 |
制定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2015-2020) |
市教体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2016年底前出台 |
8 |
办好市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制定技能大赛奖励政策。 |
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2016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9 |
核定公办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落实职业学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按照中职学校编制总数的20%核定兼职教师政府购买岗位数,并依据市场指导价确定薪金标准。 |
市编办、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10 |
建立市技术技能人才“专家库”,开辟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的绿色通道。 |
市经信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持续实施 |
11 |
加强“双师型”教师和专业教师培养。到2020年底,各职业学校 “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专业专任教师的80%。实施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一批在省、市内外有影响的教师。 |
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12 |
实行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编制实施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 |
市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13 |
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政策,全面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全免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校企合作办学。 |
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14 |
强化市级统筹。构建全市统筹的“大职教”格局,重点统筹职普协调发展、学校布点规划、专业错位设置、差异发展、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资源共享等,促进市县职业教育政策措施同步落实,共同发展。 |
市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 |
持续实施 |
15 |
加强对各县(市)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重点围绕职业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与创新、职普比例、经费投入、办学条件保障及发展水平等方面开展督导。对县级政府职业教育的财政性投入和政策性投入进行专项审计,把职业教育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 |
市政府督查室、市教体局 |
持续实施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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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学校渗透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 |
市教体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
持续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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