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材料报
时间:1970-01-01 00:00:00 点击:416次
皖教职成函〔2014〕61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报送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通知》(教技司〔2014〕270号)、教育部信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教信推办〔2014〕15号)要求,为及时、准确报送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填报内容 1.本地各中职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情况,请分别填报报表1、2、3(见附件1、2、3)。 2.本地及各中职学校“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请明确平台的服务能力、覆盖范围、服务内容、注册的学校和师生数、与其它平台对接及资源共建共享情况等。 3.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情况,请明确培训政策制定、经费落实、内容设置、培训次数、培训教师数量和比例等。 4.总结梳理出台的职业教育信息化相关管理制度、政策规划,以及工作经费的筹措,推进机制的创新,重要工作会议的举办,督查指导活动的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等。 以上一至三项材料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汇总后于11月7日前报送,第四项材料请汇总后于11月21日前报送,均以电子文档(word格式)形式报至zcc@ahedu.gov.cn。系统填报务必于11月3日前完成。 二、有关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要求,各地通过“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做好月报。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指导和督促所属学校(包括所在地省属学校)按时进行系统填报,每月按规定时间确认并逐级上报。已经录入系统的各中职学校的管理员请及时登陆核对信息,完善数据,并按时更新。管理员发生变动的学校应做好内部衔接,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数据填报。新增学校请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员及时通知登录,学校名单附后(见附件四)。各市、县(区)管理员及所属未录入学校的系统登录号另通过电子邮件专门发送。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接通知后尽快指定系统管理员,并将其姓名、联系 上一篇: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成果宣传推广有关工作的通知下一篇:安徽省2015年度省级中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拟立项名单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