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职教中心
官方微信公众号 X关闭
欢迎来到怀宁县职教中心官方网站!    2020 年 12 月 5 日 星期六 23:5:32 网站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学校概况 党团工作 新闻中心 管理机构 招生就业 教学科研 实训实习 学生工作 培训中心 专题专栏 信息公开 联系我们 返回首页
关闭×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信息

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试点工

时间:2014-06-20 00:25:40 点击:686次

教职成司函[201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巩固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推动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对职业学校的宏观管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水平,我部委托“职业教育评估系统架构与高职院校下轮评估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组(简称课题组)研究制订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拟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后,用5年左右时间对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一轮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就2014年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试点工作,以“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简称指标体系,附件1)为依据,以省为单位进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或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课题组(主要成员名单见附件2)负责具体业务指导。

1.确定试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愿提出申请,我司从中确定3个省份进行试点,每个试点省份确定1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接受试评。

2.专家培训。围绕指标体系解读、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解析和实操等内容,我司委托课题组对试点省份负责人、试评学校主要领导及教务(或负责试评工作部门)和平台负责人、拟参加试点评估的专家开展培训。

3.学校评估。试点省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试评学校安装调试平台端软、硬件设备,完成数据采集;学校依据指标体系、参考平台数据,开展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思路、成果、经验与特色,对照指标体系逐项自评结论及理由、存在问题、成因分析及解决对策等基本内容)。试点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的平台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制定现场考察方案。专家组现场考察结束后研究形成考察评估意见,并在离校前向学校反馈(结论建议不反馈)。

评估报告及结论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我司。我司委托课题组审定试点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经审定后生效,并由试点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4.工作总结。试点省教育行政部门系统梳理试点工作过程、收集整理意见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并于试点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我司。试点总结报告应至少包括试点基本情况、基本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二、有关要求

1.试评学校须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独立设置、至少已有3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规定的条件。已被地方列入未来5年内“关、停、并、转”的学校不列为试点。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建评估专家组。为保证工作质量,方便总结经验、完善方案,评估专家组应至少安排1名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同时,为促进交流、“以评代训”培训骨干专家,我司将推荐部分其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参与试评工作。试点过程中,我司还将视需要派遣观察员。

3.试点工作应相对集中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份和9月下旬至11月份两个时间段内进行。全部试点工作于2015年2月前完成。有意试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请于6月13日前将申请公函(附推荐试评学校及时间安排)报送至我司。

4.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熟悉中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的行业企业专家和中高职教育专家、教育教学研究专家2-3名,填写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我司将在此基础上筹备相关专家组织。

5.试点省份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试点评估。评估产生的费用一般不由受评学校承担。

6.试评结论经审定为“合格”的学校,不再参加首轮评估。

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  博  任占营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电子邮箱:sfgz@moe.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doc

附件2:职业教育评估系统架构与高职院校下轮评估实施方案的研究与实践课题组主要成员名单.doc

 

附件3:评估专家推荐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一篇:关于印发《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计划》
下一篇: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