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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庆市教体局《关于加强我市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9 07:07:39 点击:704次

 教职成[2015]350号

关于加强我市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教育局,市区各中职学校:

    为规范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学生学籍信息,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职成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6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13〕4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中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职学校发展,事关资助和免学费政策落实,各县(市)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籍管理责任制度。

    自2015年始,所有学生管理数据、年度考核、毕业证书发放以及有关中职项目资金分配将以新的中职学生管理系统为准。各地要抓紧时间推进2015年新生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2015年秋季已招收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学生信息要立即进入学生系统。各县(市)教育局和各中职学校要认真开展一次全面的学籍核查工作,逐一核实学生注册信息,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防止迟报、误报、漏报现象的发生。要重视新、老系统中数据补录和一致性校验工作,保持学生系统数据及时更新与异动。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目前,新、老系统处于衔接阶段,为防止出现差错,规范操作尤其重要。

1、新生入学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人员要按时在(新、老)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电子学籍,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生要实行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对接受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前三年统一注册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对已经毕业的学生,要在系统中及时反映。新生电子学籍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日期为3月底前,秋季注册日期为10月底前。

2、纸质报表上报。新生注册电子学籍后,学校按市教体局要求上报“安庆市**中职学校**年新生名册”纸质报表。各县(市)教育局职成科(股)要严格逐生审核“名册”表,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审核章,报市教体局职成科审批。“名册”表作为新生入籍、学籍异动审核及学生毕业的档案依据。

3、学籍异动变更申请。学生在校期间,若发生转学、转专业、退学、休学等学籍异动时,学校要及时在“全国系统”中进行变更处理,同时提交“安庆市**中职学校学生信息变更表”报各县(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并确保学生电子学籍与纸质学籍档案信息资料准确一致。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在中职学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即高中二年级上学期前办理)。已经享受免学费政策的涉农专业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特殊情况应经省教育厅批准。对转出学生要及时在(新、老)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注销学籍。

4、专业开设规范实施。专业开设要严格依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和每年资质清查的结果及专业设置备案工作进行,未通过资质清查和未经市教体局批准的学校和专业,当年不得招生。尤其是在新系统中,按照专业申报、招生计划申报、设置班级、新生注册、分班的顺序进行,并确保相关信息的规范。

5、学籍档案资料健全。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为学生办理“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学生学籍档案资料包括: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卡片(含学生个人信息资料、学期班主评语、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毕业设计等内容)、安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含学生简历、家庭情况、学业成绩、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毕业生顶岗实习及学校意见等内容)、学生体检表、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及各类信息变更等,各中职学校还要将学生的照片制作成电子版以备后期使用。

学生学籍档案应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学校撤并时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移交相关部门保存。

三、落实责任,强化督查

1、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学生学籍管理是学校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和落实助学政策的重要基础。各县(市)教育局要建立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将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纳入本区域开学工作常规检查的内容,各县(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是本区域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是本校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学籍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市)教育局、各校要采取措施严防学籍管理中的徇私舞弊行为,对不符合入籍、转学、休学等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杜绝人情学籍。

2、重申学籍管理六个“严禁”。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办学机构以中等职业学校名义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一校两牌”注册学生“双重”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虚报学籍或保留流失学生学籍;严禁将普通高中、普通高校学生注册为中职学生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等手段冒领、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中职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工作进行核查,对违规的学校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中职招生资质。

附:1、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2、全市中职学校学籍、专业管理人员联系表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9月2日

 

附件1:

中职学校学籍管理操作流程

 

 

 

 

 

学校招生:

收集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生姓名,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口性质,身份证号和身份证复印件,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健康状况等。

新生入学:

将收集到的学生基本信息逐一进行核对,填写新生入学卡片;采集免冠电子相片,以备使用;发放学生证等。

学籍注册:

将新生的信息在新、老系统中予以填报,力求做到准确后进行系统提交;同时从系统中直接导出学籍注册表(只保留姓名、身份证号、入学年月、修读专业、电子注册号、学制、学习类型、家庭联系电话等),加盖学校和县(市)教育局职成股(科)公章后,上报至市教体局职成教科。

学籍审核:

县(市)教育局及时对学校系统中上报的学籍进行审核,纸质加盖科室印章后,由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节点前送达或邮寄至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市教体局职成科完成学籍审核工作后,上报至省教育厅批准。

 

学籍异动、信息变更等工作参照执行。


附2:

全市中职学校学籍、专业设置管理人员联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所在单位

姓名

职务

分管或负责项目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QQ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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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安庆市中职学籍群QQ号为:364623133;各县(市)教育局分管或负责人也要填写;分管或负责项目中,选“√”即可;填写完毕后,由各(市)教育局职成教科(股)务必于2015年9月20日前,统一上报至市教体局职成教科邮箱:aqjyddbbjw@163.com。

 

关于加强我市中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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