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假期在校管理的规定
时间:2012-10-12 06:22:26 点击:766次
各处室、各班主任:
为确保校园和学生安全,鉴于节假日有大量学生滞留在校,这时段的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为此,学校决定成立“正常假日学生管理领导小组”,由肖国林校长、徐志清书记、王为民主任、鲁浩主任四人轮流担任值班组长,每人领班一次,依次循环。肖国林校长负责安排,务必保证不留空当。值班小组成员,由宿管科、总务处、保安科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以上成员享受学校假日加班补助,由宿管负责科造表、财务科负责经费落实。
一、正常放假,值班时间为每星期六上午十点至星期日下午十九点。
二、各班主任应严格要求学生按照学校要求按时离校回家度假。外籍学生、本地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放假期间不能回家的,首先要保证服从学校假日管理规定,并经班主任同意批准,于星期六上午十点之前分别由各班主任在宿管科登记造册,宿管科及时向值班组长汇报。
三、值班职责:
组长要督查其他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1、学生校内安全、校外安全的责任约定;
2、校园内秩序、安全;
3、学生生活保障;
4、星期六晚上二十一点半准时查房,检查登记在册的留校学生是否在宿舍。未能及时返校的学生,要追踪到底,当时追查不到的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记录在案。班主任今后假期不得批准这类学生留校。
四、本制度自2012年10月20日起执行。其他节假日,请肖国林校长安排,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值班班次(计划稿)
组 长 | 后 勤 | 男生宿管 | 女生宿管 | 保安人员 |
肖国林 | 吴凤香 | 杨春生 | 丁秀兰 | |
徐志清 | 汪相龙 | 曾 磊 | 周水萍 | |
王为民 | 汪相龙 | 杨春生 | 丁秀兰 | |
鲁 浩 | 杨永三 | 曾 磊 | 周水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