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职教中心
官方微信公众号 X关闭
欢迎来到怀宁县职教中心官方网站!    2020 年 12 月 5 日 星期六 23:5:32 网站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学校概况 党团工作 新闻中心 管理机构 招生就业 教学科研 实训实习 学生工作 培训中心 专题专栏 信息公开 联系我们 返回首页
关闭×
实训实习
实训实习 当前位置: 首页>>实训实习>>规章制度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09-04-11 08:23:45 点击:562次

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重要软件的存放保险箱。机房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黄色网站,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上机。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现有的灭火设施应经常检查,下班、节假日要进行检查。

 

  8、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怀宁职教中心

 

2008年5月修订

上一篇:实验守则
下一篇:学生实习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