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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时间:2009-04-11 07:38:31 点击:590次

电工电子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一、电工电子实训基地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实训和科研实验的场所。

 

二、到实训基地进行教学、实训,必须根据教学、实训计划,经实训中心安排后进行。

 

三、严格卫生制度,重视文明操作,保持好基地各场所的卫生。进入实训基地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确保基地整齐清洁。

 

四、实训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规则,新到实训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五、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所有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携带出实训基地,特殊情况下,校内借用时须经实训中心负责人批准;携带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使用基地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实验中心,填写事故报告。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损坏,视情节轻重按赔偿制度处理。

 

七、实训基地仪器设备、器材及用品必须建立帐、卡,做到帐、卡、物一致;仪器设备严禁拆卸改装,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报废时须按有关规定作技术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八、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

 

九、实训基地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实训、科研无关的物资,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十、实训基地要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必备防火器材。离开实验实训室时,注意关好水电、门窗,杜绝不安全的隐患,确保基地财物安全。

 

十一、下班前要严格检查水、电、门窗及贵重物品。落实防火、防盗、防水、防爆等安全措施。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处理。     

 

 

 

 

                                                  怀宁职教中心

 

                                     2008年5月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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