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职教中心2024年8月职业技能评价通知
时间:2024-08-01 08:15:25 点击:110次
一、评价范围
1、电工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2、保育师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3、育婴员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4、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5、钳工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6、车工(包括普通车床、数控车床两个工种)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7、汽车维修工(包括汽车维修检验工、汽车机械维修工、汽车车身涂装修复工三个工种)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8、商品营业员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9、收银员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10、前厅服务员
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
二、评价对象
全县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企业单位职工及社会人员。
三、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日-8月31日。
四、报名地址及电话
学校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永宁大道 (三馆一中心斜对面)
联系电话: 0556-4639711、18955667686、
15178627352、18075357798
五、申报条件
1、初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2、中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从事本职业工作工龄满6年。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高级工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4)具有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 (含) 以上。
六、收费标准
根据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公示》文件规定收取考生费用,开具相应收据、发票。
七、报名流程
(一)提交资料
1、免冠蓝底照片(jpg格式,文件命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大小不超过20K);
2、2寸蓝底照片2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审核表。
(二)受理报名
1、资格审核:核对报考考生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且符合报考要求;
2、报名缴费:按照我校官网公示价格收取考生费用,开具相应收据发票;
3、受理部门: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0556-4639711。
(三)报名结果
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均可登录安徽省技能人才评价信息服务平台https://www.ahzwfw.gov.cn/进行查询、打印。
八、评价流程
1、评价依据的标准及规范: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自建题库,满足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
2、评价科目:见评价范围,以具体报名工种为准。
3.考评方式:理论部分实行纸质考试;技能部分实行操作考试。
4.考试时间:9月10日-9月15日。
5.考场安排: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
6.成绩公布方式:于2024年9月25日后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官网公示一周。
7.证书领取方式:证书上国网后,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前来现场领取及快递或由单位委托集体领取(单位统一领取需请单位开具盖章的介绍信作为领取凭证)。
8.评价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评价规定各项管理制度执行。
九、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和所在省人社部门监督电话
评价机构内部督导电话:0556-4639711
县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56-4636083
十、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取消其评价资格或评价科目成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后果自负。
安徽省怀宁县职教中心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