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专业教学计划
时间:2010-05-14 07:41:05 点击:635次
一.招生对象及学制
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
学 制:三年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
本计划的培养目标是: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的思想,具有幼儿教育工作所需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理论、技能及基本能力,获得基本的幼儿教育知识与技能、表现与创造、欣赏与评价等方面的能力。形成乐观向上、团结合作等优良品质,使能力与人文素养得到整合发展。能适应当代幼儿园教育发展和改革需要的新型幼儿园教师。具体培养规格如下:
(一)思想品德方面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内外大事。
2.初步掌握“三个代表”基本观点,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热爱幼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培养求实创新精神。
4.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态度和良好的劳动习惯,培养艰苦奋斗精神。
(二)知识、技能及基本能力方面
1.掌握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所需的较为宽广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掌握舞蹈的基础理论,训练学生的软度、开度和力度,训练学生的协调性和节奏感,改变其自然的身体形态尽快地进入舞蹈状态。
2.掌握民族舞蹈(汉、蒙、藏、维、鲜)的基本手形、手位、脚位、步法、舞姿、风格韵律。
3.掌握幼儿舞蹈基本的动作元素和表现手法。通过欣赏和创编的实践,掌握创编幼儿舞蹈和民族舞蹈的基本方法。
4、了解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规律,掌握开展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幼儿教育科学研究的知识和能力。
5.掌握开展幼儿教育各项活动所需要的体育、艺术基本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技巧。
6.掌握一定的生产、生活的劳动知识和技能。
7.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具有良好的自学能力,具备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8.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9.能创制适用的教具、玩具;会基本的实验操作;初步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能设计制作适用的电教软件;正确使用常见的电教设备。
10.能进行社会交往,会调动家庭和社会积极因素教育幼儿。
11.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意识以及初步的鉴赏美、表现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三)身心素质方面
1.懂得一般的保健知识和方法,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
2.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意志力和心理自我调节能力。
幼师专业教学计划
课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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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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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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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期周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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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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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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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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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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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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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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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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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训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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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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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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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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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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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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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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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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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
幼
及
其
相
机
构
的
教
育
、
教
学
及
行
政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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