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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训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学校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建设与管理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统筹学校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建设工作。

1、组织学校各专业教研室,根据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现状与使用情况、专业实践教学及科研需求,提出专业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年度建设计划。

2、组织对各专业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年度建设计划的全面论证,并结合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经费年度分配方案,统筹确定学校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年度建设计划,报实验设备处。

3、根据统一安排,组织学校各专业教研室及实训室(基地)成员,进行需购仪器设备的前期考察及政府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技术把关;配合完成所购仪器设备的安装与调试,配合完成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与使用培训工作,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领用手续。

4、及时完成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存档工作。

三、协调、统筹学校实验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1、根据实训设备处统一安排,组织所属实训室(基地),及时完成新增仪器设备的建帐、制卡、贴标签等资产管理工作。
  2、组织所属各实训室(基地),积极承担实践教学、科研、培训、专业技能竞赛及其训练等任务,加强课余时间开放与对外服务,及时做好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记录,并将记录材料及时整理、汇总、保存和上报。

3、组织所属各实训室(基地),及时进行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及修后验收。

4、统筹学校内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协调使用,积极配合全院性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协调使用,努力提高实践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与使用效益。

5、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及时组织学校废旧教学仪器设备的报损与报废工作。

6、定期检查所属各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状况,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7、组织开展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建设、使用与管理工作的经验交流。

8、根据统一安排,及时统计上报学校实训室(基地)年度建设情况报表、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情况报表。

四、加强本中心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充分调动中心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其专业实践教学及设施设备的建设与管理能力。

五、加强所属实训室(基地)及仪器设备在建设、管理和使用上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实践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与使用效益,实现校内外实践教学设施设备的“共享”及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
 
 

安庆市宜城科技学校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