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
时间:2010-06-04 22:38:42 点击:693次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
为了表彰我校成绩突出、深受团员青年拥护的优秀团员、团干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先进,争创先进的良好风气,特制订本办法:
一、优秀团员评比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2、认真履行团的章程,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须达到及格以上,对工作负责任。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的评比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参评对象为我校所有在籍团员。
2、优秀团员的评比(每班1名)。
3、优秀团员由各班团支部集体评议推荐,经班主任同意,由校团委审核,报校党委批准,最后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员”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团干部评比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2、认真履行团的章程,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5、热爱团的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并能出色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6、密切联系同学,为人正直,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7、学习与工作中能充分体现团干部的先进性,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8、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学习成绩须达到及格以上,学年德育分成绩为“优”,校团委干部团委素质考核成绩应为“优”。
9、积极组织班青年志愿者活动。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干部的评比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参评对象为我校所有团支部以上干部。
2、优秀团干部的评比比例为全校团干部总数的15—25%。
3、优秀团干部由各班团支部集体评议推荐,经班主任同意,由校团委审核,报校党委批准,最后由校团委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三、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四、本办法由瓯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团委负责解释。
五、凡本办法未提到的其它事宜,均按照团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